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五月二十四号这天,阮经武晚上下了班又来到医院,两个人吃完饭,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阮经武去水池那里洗净了碗筷,回来后便看到黄振烨坐在那里,有些出神地望着窗外。

阮经武轻轻将餐具在小柜子里收好,然后坐在他身边,也望向外面。医院的窗玻璃擦得十分干净,没有什么灰尘,愈发显得墨蓝色的夜空十分澄澈,前几天刚过了十五,月亮还很圆,点缀在夜幕上的星星一闪一闪;河内的工业虽然比从前有了一些起色,不过工业化程度还不高,因此到如今都没有产生多少粉尘污染,天空仍然是干净的,夜景非常美丽,尤其是到了这个时候,外面一片安静,人的心情也沉静下来,这种时候再看夜空,就显得格外宁静深邃,有时候就会引发一些平时不容易发生的想法。

阮经武静静地陪着黄振烨坐了一会儿,轻声说:“我们好像很久没有这样一起看月亮了,每天回到家里就都是看书。”

黄振烨充满回忆地说:“以前在山里面那座军营,夜里比这还要安静,天空也显得更加透明,我永远难忘的是那一晚上山的时候看到的夜空和树木,当时的感觉就好像是进入童话世界一样,平时晚上就只能通过百叶窗看看外面。”

黄振烨的这一番话也勾起了阮经武的回忆,他感叹道:“是啊,一转眼已经十年过去了,在那样一个与世隔绝仿佛孤岛一样的地方,发生的事情也非常奇妙。”

“虽然在那里不像在河内这样自由自在,不过也有另一种家的感觉,每天都盼着你能来和我说话。这一回在医院里才住了几天,我就想回家了,经武,我想出院回家去。”

阮经武微微一皱眉,有些为难地说:“可是泰医生说你还要再观察两天。”

“我已经觉得好多了,而且泰医生也说从明天起不需要再输液了,只要打针就可以,我们回了家,你也可以给我打针的,你会打针的吧?”

阮经武:当然会,当年专门受训过的,我找血管找得很准,干我们这行,扎针一定要快轻稳才行,不能给人太多的反应时间,因为一般给目标对象注射的都是氰化钾,越南经济、科技水平虽然比较低,然而这种药物也还是有的。

黄振烨靠在他的胸前,声音有些弱地说:“明天我们和泰医生好好申请一下,拿了药回家去打,如果有问题再回医院来,我想回家,不想住医院了。”

阮经武搂着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明天我去找泰医生。”

怀旧的气氛果然很容易让人软化,虽然知道这样做不是很明智,然而阮经武在这样如同蒸发酒精的氛围下,也感到无法坚持自己理性的判断。

第二天早上,阮经武找到潘俊泰,和他说了黄振烨想要出院的事情,潘俊泰也是有点头疼,半信半疑地问:“你真的会给人扎针吗?你是医务兵出身?”

阮经武摇头道:“不是,我是特种军人出身。”

潘俊泰的脑子立刻就往一些非常玄幻的方面去联想了,特种军官啊,这些人保护首长的时候遇到突发情况是不是还要进行紧急救护?那确实是需要学会注射,起码危急的时候能扎一针止痛剂或者兴奋剂来做急救,也不知阮经武当年是怎么练的,技术如何。

不过潘俊泰还是有些不放心,说:“这样吧,今天早上的针剂注射就由武大尉来进行,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就在出院单上签字。”

阮经武很有信心地点点头:“好的,多谢你,泰医生。”

病房里,潘俊泰看着阮经武在黄振烨的臀部找好血管,皮肤消毒之后非常准确地将针头扎了进去,他的动作非常稳,十分的轻快迅捷,推药的时候速度也很均匀,很像一个老练的护理人员,看他手法那样又轻又稳,扎上去应该也不会太疼。

一支针剂注射过之后,潘俊泰点头道:“武大尉,你的技术真的很不错,我现在就去给烨同志办出院手续。”

阮经武连声道谢:“这几天真是辛苦您了!”

黄振烨也说道:“谢谢泰医生为我付出这么多心血!”

潘俊泰笑了一笑:“作为医生本来就应该救治病人嘛。”

两个人收拾了东西,坐车回到家里,刚一进家门,黄振烨就看着房间里的布置,感叹地说:“终于回来了啊!”

阮经武一边将这几天的医院用品清洗整理,分类放置,一边笑着问黄振烨:“你昨天怎么猜到我会扎针的?”

黄振烨歪着头说:“以前看西方谍战片,詹姆斯邦德,我就觉得这些东西你也应该会的。”

阮经武噗嗤一笑,中国这两年引进的西方电视片可是不少了,连007系列都看得到,当初看的时候黄振烨两眼就直放光,这也算是通过电影了解社会。

“扎针我倒是能够的,不过其她技能就差得太远了。”阮经武笑道。

黄振烨道:“片子里面其她的本领当时看着觉得很炫目,但是之后再回味也没有特别多的感觉,就是扎针这个技术给人的感觉很窝心啊。”

阮经武抱着一

盆衣服往洗手间走,笑着说:“对,还有BBQ野餐洗衣服开车这些技能之类。”

黄振烨坐在椅子上楞了一下,这才明白阮经武话里的含义,不由得也笑了起来,脸上还微微有些发红。

这一天晚上,两个人都睡得很早,黄振烨是因为重病未愈,体力消耗很大,所以到了九点多一点就昏昏欲睡了,阮经武则虽然身体健康,然而这几天为了照顾黄振烨,每天情报部——家里——医院——菜场几个方向的跑,也着实有些累了,因此当两个人回到家里后突然间放松下来,就不约而同地都感觉到倦意更加浓重,如同夜雾一样在身上脑中弥漫开来,很有必要早一点睡,好好休息一个晚上。

房间里的灯关掉了,阮经武躺在床上,旁边的黄振烨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鼻息声,经过了几天的治疗,他的呼吸已经不再粗重如风箱,虽然比普通时候仍是稍重一点,然而却也已经堪称正常了,刚刚入院的时候阮经武听着他的呼吸声,真感觉自己也喘气困难,胸腔里如同塞了满满的泥沙,谢天谢地他现在总算好起来了,现在阮经武是深深体会到母亲说的“最沉重的是亲人生病”这句话的意思了。

房间中十分安静,过不多时,阮经武便也睡着了,这几天正是情报部工作压力极大的时候,他又要四处奔波,因此体力透支也比较严重,之前精神紧张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一旦松弛下来,疲倦就如同压抑了很久的潮水一样,从身体深处向全身扩散开来,因此阮经武紧闭双眼,睡得也非常沉。

消耗掉的体力在缓慢地补充回来,就好像蓄电池逐渐充满电量,有些空虚的身体又开始充盈起来,就在这时,阮经武一部分休眠的神经突然被身边的动静所触发,黄振烨似乎在说着什么,他慢慢地启动了听觉,虽然是闭着眼睛,却仍然清楚地听到黄振烨在叫着“妈妈”。

阮经武的眼睛睁了开来,这时他大部分感官都调动了起来,黄振烨呼唤母亲的声音之中带着痛楚,带着渴望,也饱含浓浓的焦虑与茫然,但却并没有恐惧惊惶,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噩梦。

虽然如此,阮经武也不能让他再继续这样梦下去,他拧亮台灯,手扶着黄振烨的肩膀轻轻推了他几下,低声唤道:“振烨,振烨,你做梦了吗?”

过了两分钟,黄振烨终于醒了过来,他睁着眼睛急促地喘了几口气,有些涣散的目光望向那散发着橘黄色灯光的台灯,似乎在那里寻找着什么。

“振烨,你梦到什么了?”阮经武非常关切地问。

黄振烨看了一会儿台灯,转过目光来又看着阮经武,有些失落地说:“刚才我梦见了妈妈,不是西贡的母亲,是另一位妈妈,她在烛光下叫我,让我快一点回家去,她的声音是那么熟悉,我知道那是我的妈妈,可惜我无论如何努力都看不清她的脸,总好像有一层纱帐遮挡在她的脸上,只能看到轮廓,我想走到她身边,却总是迈不开脚步。就在我正着急的时候,你把我叫醒了,经武,我想知道我的妈妈长得什么样子。”

阮经武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满含深情地说:“振烨,不要太着急,据说记忆力是有可能突然之间恢复的,也许哪一天因为某件事情的触发,你忽然就想起来了,但也不要太过勉强,那样会让自己非常痛苦,而且可能有损大脑。”

黄振烨这个时候唯一能够抓紧的就是阮经武,他两手紧紧抓着阮经武的衣服,无助地问道:“经武,我真的有可能把过去的事情想起来吗?”

阮经武点头道:“或许会的,有过这样的先例,不过对这件事也不要太过执着,因为有的时候欲速则不达,强求不来的。”

“经武,你能帮我吗?”

阮经武犹豫了两秒钟,却最终摇摇头:“抱歉,我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不过你就像现在这样逐渐恢复,虽然速度慢,总会有进展。”

这句话倒不是他故意欺骗黄振烨,确实对于黄振烨的过往,阮经武除了知道他是机械师,对于他的家庭背景、童年经历、青春期迷惘这类事情完全不知情,只能推测出这个人的原生家庭应该是家风比较开明端正的,因为这么多年来,黄振烨看待问题基本上都能做到公平客观,不走极端。

阮经武搂着黄振烨安慰了一会儿,黄振烨毕竟身体没有恢复,今天晚上做的也不是噩梦,情绪平复下来比较容易一些,因此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就重新躺下来睡觉了。

阮经武关了灯躺在床上,作为情报官,他很少考虑道德的课题,即使在这个时候也是如此,惭愧与内疚在他心中刚刚蓦然浮现,如同马蜂尾部的针在他心脏上蛰了一下,那种痛楚如此尖锐,阮经武立刻控制住自己,强行将瞬间的自我反省压制下去,因此那刺痛便变成了短暂的感触,然而虽然一闪而逝,方才的感觉却是那样鲜明地留在脑海里,好像刚刚被裁纸刀割出来的细小的伤口,虽然并不严重,却真实地展现在那里。

阮经武强自麻痹了自己的感情,给自己打了一支情绪上的镇痛剂,脑筋转向“一旦振烨突然恢复记忆要怎么做?”就这么思考了一会儿,脑子重新疲倦起来,黄振烨那边也再没有动静,于是阮经

武便也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又过了两天,这天早上阮经武洗刷了锅碗准备上班,临出门的时候转头笑着问黄振烨:“振烨,今天晚上你想吃点什么?我下班时买回来。”

黄振烨眼珠儿转了一下,说:“我想吃牛奶果。”

阮经武顿时就乐了:“我也很想吃牛奶果,那股香甜嫩滑的味道真的好像牛奶一样,乳品味道的东西似乎总是能给人以格外的安慰,病人吃这个除了补充营养,也很能抚慰人心,不过现在要这个是不是稍稍早了一点?如今才五月份,牛奶果总要到十一月底十二月才会有的,现在不是季节啊,振烨你能不能换一个其它比较好办一点的?”

于是黄振烨便很坦然地说:“那我就想吃冰淇淋。”

阮经武这一下全都明白了,笑得他胸腔都有些抽痛,原来不是病糊涂了记错了月份,实际竟然是迂回战术曲线达到目的,病人如果吃不到牛奶果,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吃冰淇淋了,这样委屈的要求总该满足的吧?所以经武你今天晚上下班还不拿冰淇淋回来?振烨啊振烨,本来看你平时心地非常直白的,哪知道竟然也有这样的策略,虽然简单稚嫩,然而无法拒绝,看来人际交往的技巧不需要多高明,只要有用就好。

阮经武笑道:“好吧,今天晚上我买冰淇淋回来,不过不能多吃,只能吃一个球。”

黄振烨连连点头,只要能吃到冰淇淋,他就已经很满足了,不会计较多少。

当天黄振烨又无聊地在家里休息了一天,书看累了就听听收音机,中午的时候热了一下冰箱里阮经武留下来的午饭,吃完了就等晚上阮经武回来。黄振烨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依赖阮经武,眼巴巴盼着天黑的心情简直和十年前在那寂寞的营地里时有得一拼了,或许人在病中就格外脆弱,自己居然梦起那已经毫无记忆的母亲来了,也不知那个朦胧不清的母亲样貌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终于到了晚上,六点多的时候阮经武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把冰淇淋塞进冰箱里,然后飞快做饭。

餐桌上是阮经武做的爱心蛤蜊盖饭,这蛤蜊盖饭真的配料非常丰富,除了米饭和蛤蜊汤之外,还有锅巴、炸猪皮、花生、芝麻、香料和蔬菜,都码在米饭上,吃的时候将鲜浓的蛤蜊汤往米饭上一浇,这样的汤饭融合了多种滋味,极为鲜美。在黄振烨残留的观念里,本来以为汤泡饭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是人在繁忙的工作和家务之中实在无法平衡,就用开水泡饭对付一下,哪知后来吃了阮经武做的汤饭,才知道这种食物也可以做得这样用心,尤其是冬季的时候吃起来,别有一种暖心的滋味。

吃过晚饭,两个人就坐在床上吃冰淇淋,这一次不是蛋筒配着一个冰淇淋球,阮经武买了长前店面最新推出的香草冰淇淋,装在一个小盒子里的,看起来非常精致,还附送一支小木铲,用来挖冰淇淋。不过阮经武没用那个,他拿了一支搅拌咖啡的小匙,就用那个舀了一勺冰淇淋,然后送到黄振烨口中。

黄振烨含着冰淇淋,这种感觉真的是好怪啊,即使是在生病的时候,自己也没有被人喂食过,虽然醒来之后仍然手软,那米粉也仍然是自己用筷子吃进去的,然而如今这是怎么一个状况?自己与阮经武要扮演甜甜蜜蜜小情人吗?好像高中生早恋啊!

黄振烨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阮经武,阮经武这时用同一根咖啡匙也吃了一勺冰淇淋,一边将冰淇淋放进嘴里,双眼还一边望着黄振烨直笑,看着他的眼睛,黄振烨不由得有一种微微眩晕的感觉,阮经武的眼睛本来就格外地美,尤其是此时,更是像温柔的湖水,水波如同杯中醇厚的酒液一般荡漾,简直仿佛能够令人如同砂糖一样不知不觉融化在里面。

香草冰淇淋的沁凉甜美滋润在舌尖味蕾,阮经武目光中的甜蜜旖旎则醉在人的心里,在阮经武口中舔干净再抽出来的咖啡匙重新舀了一勺冰淇淋,再喂进自己口中后,黄振烨便感觉那冰淇淋也比方才甜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