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闻噩耗雁门惊变 陷囹圄月氏围城

一场酣畅淋漓的情事过后,梅凤澜颤抖着双腿回他的马车上了,叶英则理了理衣袍,迈步向前走去,想趁着休息的时间去找裴世卿商议回轮台的事。

后勤兵的车马运载粮草、战利品殿后,最前方是将军与校尉等营队的轻骑,两者之间便是一车车押送的先羚俘虏们。叶英从这头走向那头,先羚贵族、女眷与将士们皆带镣铐,如无依无靠的雏鸟般狼狈地挤在一处,从槛车空隙间或哭泣、或愤怒、或苍凉地凝望着她,却又在征南军的看守下不敢出声。

成王败寇,残酷的战争永远如此。叶英心下微叹,至少中原没有杀降的习惯,这些先羚人还能留一条命在,已经算是万幸了。

她径直向前走去,便见一架槛车边上有数名精锐士兵镇守,其中坐着一名被独自押送的俘虏,正是那曾与叶煦拼斗的先羚将领,阿赤华。

他双脚赤裸,足腕上缠着一副沉重的镣铐,那日身上穿戴的盔甲与佩剑也被尽数剥夺了,只剩下一身褴褛的衣袍,能清晰看见腹部处有一团已经干涸的血渍。

想来那天他率领先羚士兵英勇作战,也已经精疲力竭,腹部负伤,可还是坚持要跟裴世卿拼斗。若非如此,以他这身强悍紧实的肌肉,与叶煦谁胜谁负还不一定。

阿赤华低垂着头,卷曲的红发遮盖住面目,看不清他的神情。叶英本是趁路过时随意观察了一下,男人却突然有所感应一般抬起了头颅,一双如鹰隼般锐利的深灰色眼眸直直与她的目光碰撞。

他显得很平静,并不像一个亡国的将领——他们通常都对敌国抱着仇恨与激愤,而是如同那日投降时一样,表现得轻描淡写,好像只是完成了一次任务似的。

少女心中一动,正欲说些什么,阿赤华却率先开口了。

他皲裂的嘴唇上下开合着,声音是干渴过度的低哑,如同大漠中粗粝的黄沙:“劳驾……能给我喝口水吗?”

真有意思,居然是个很会审时度势的男人,叶英想,她还以为草原男人都该是些宁死不屈的烈马呢。

如果是这样,使些计策或许比严刑拷打更有价值。

叶英摸了摸盔甲边上,那里挂着她日常用的水壶。她跟四周相熟的士兵使了个眼色,便穿过严密的守卫,走到栏槛旁边,取下水壶晃了晃,却又玩味地勾起唇角。

“我可以给你水,但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是免费的。你想用什么来交换呢?”

红发男人愣了一下:“我……现在没什么能给你的。”

“那好吧,”她表情里带上几分怜惜,凑过去勾了勾手指,示意男人到栏槛边来。阿赤华双手双脚皆戴着镣铐,只能用臀腿挪动着,慢慢移到栅栏边。

叶英打开水壶的壶塞,将壶嘴递到他唇边,清凉晶莹的液体从壶嘴倾泻而出,湿润了对方干涸的唇。男人被这甘露滋润得愉悦地眯起深灰色的眼眸,张开唇将水流纳入口腔之中,有些飞溅而出的水花,他甚至伸出红舌去努力接住,仰起头的姿势向叶英展露出肌肉紧实的脖颈,突出的性感喉结因吞咽而有韵律地上下滚动着,有水液从唇边滑落,沿着棱角分明的下颔线流淌而下,留下一道晶亮的的湿痕。

这脖颈真是好看,若是戴上一副项圈,配上他跪坐着认真舔舐水流的模样,倒活像一只大型的犬类动物,少女默默想道。

她手里还控制着力度,倒空了半壶水,便收回了手,强行压抑住要摸摸他的头说声“真乖”的欲望,温柔地问道:“好了,回了雁门以后,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不是太过分的,我都能给你安排。”

少女清丽面容挂上人畜无害的神情的时候,分外具有蒙蔽性,就好像她真的是用着一腔爱心去关怀敌军战俘一样,而阿赤华也在这种出人意料的嘘寒问暖之下,眼底浮现些许诧异,接着迟疑地道:“那可以给我……缝下伤口吗?”他顿了顿,补充道,“以前还有一些旧伤,草原的医生治不好。”

叶英脑海里便浮现那个白发男人的冷脸,爽快答应道:“可以,回雁门就找人给你看看。”

她又将身体挨近了些,用后背阻挡住士兵们的视线,手指暧昧地越过栏槛缝隙,在他饱满紧实的胸肌上揩了一把油,卸下善良温情的面具,恶劣地露出一口白牙,在红发男人耳边低语道:“……看完了,就用你的身体来交换。”

说完这话,她便丢下在原地怔愣的羌族俘虏,潇洒地大步离开了。

这段插曲过后,叶英终于来到打头的车骑前,便见裴世卿站在他那匹高大的白马前,抚摸着顺滑的鬃毛,又不停喂给它新鲜的草料。

少女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马头,那马儿便极有灵性地偏头,朝她善意地打了个响鼻。

“你的马叫什么名字?”叶英记得蜀汉名将赵云的那匹白马叫“夜照玉狮子”,风雅得很,所以对同是将军的坐骑好奇起来。

“裴潜。”

叶英差点被口水呛到,怀疑自己听错了:“赔钱?砸锅卖铁的赔,家财万贯的钱?”

裴世卿淡定道:“它姓裴,随本将军姓。被母马生

下来的时候还先天不足病怏怏的,我以为它活不成了,后来却长成了马棚里最高最壮的那匹马,很有潜力,所以给它取名裴潜。”

叶英不知道是吐槽让马随自己姓还是取这么个缺心眼名字好,一时无语凝噎。

“我们还有一刻就继续赶路了,你找本将有什么事?”

叶英便道:“是关于魏王的。这次回雁门,我想去轮台一趟……”

她突然中断了话语,一双黑眸向着远方的地平线望过去。裴世卿不解地看向她,却被她急急扯住,指向那通往雁门关的茫茫大漠:

“裴将军,看那边!那是不是征南军的人?”

西风漫卷而过,带起阵阵狂舞的沙砾,而有一人一骑正在这大漠中孤独穿行,向着他们疯狂奔驰而来。

叶英远远看见那人熟悉的盔甲与衣袍,辨认出是征南军中的服制,一颗心边高高地悬在空中,一种强烈的不祥之感蔓延开来。

千数大军停驻在湖泊边,一同望向那形单影只的士兵,注视着对方的身影飞速靠近,然后在离他们数十尺之时,那马上之人便狠狠勒住缰绳,仿佛如释重负般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这是个浑身浴血的士兵。他滚落在午间滚烫的大漠之中,又挣扎着爬起,手中支撑着一截折断的马槊,蹒跚地艰难移动着步伐,在黄沙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待他滚下马来时,裴世卿便已认出他是哪支队伍里的人了。他连呼吸都迟滞了,只能死死盯着那人跌跌撞撞的身影,仿佛预感到对方会带来怎样一个噩梦。

士兵在军前数尺的地方跪下了。他双膝深深陷在沙漠之中,向前体力不支地倒去,如同行了叩拜大礼,口中却竭力喊着:“裴将军……”

裴世卿快步奔上前去,搀扶住了他的肩膀,竟是摸到满手湿热的鲜血。他尽量控制着声线不要颤抖,急切地问道:“你是顾泽手下的兵?城里发生什么事了?”

那士兵已经是眼神涣散,呼吸微弱,一开口,嘴中便会涌出鲜血,不知是用了什么样的意志策马赶来的:“昨夜……月氏……带三千骑兵……劫雁门辎重……”

每个字都如同晴天霹雳,一锤一锤砸在裴世卿心上。年轻的将军只觉得全身发冷,竭力涩声问道:“城里的百姓呢?我们的人呢?”

那士兵恍惚地看着眼前焦急的将军,却是艰难又骄傲地笑了一笑:“将军……幸不辱命……顾都尉与八百辎重军……战到最后一刻……”

他们以血肉为墙,筑起了保护雁门关的最后一道防线。

说完这番话,那士兵便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使命,阖目安心地倒在裴世卿怀中,像是去往另一个世间,追随那八百名率先离去的同袍将士的脚步了。

这年轻人从京城起,就一直追随着他,而今,尸骨终落于南疆的黄沙之中,却再也回不了家。

裴世卿双眼通红,目眦尽裂,叶英站在他旁边,亦是恍惚不堪,只觉得昨日胜利的喜悦还未消散,巨大的噩耗便已经将短暂的快乐砸得粉碎,更无情地嘲弄着他的意气风发。

然而此刻,绝非悲痛的时候。

裴世卿将士兵冰凉的身躯缓缓放在地上,站起身来,笔直的脊梁如同劫火中淬炼出的一柄寒刃。

狂风席卷而来,遮天蔽日的沙尘之中,天地一片晦暗。

但在这般荆天棘地的灾难之中,他的声音依然冷静而沉稳,让所有将士摇摆流离的魂魄都找到了依附之所:

——“全军听令,即刻返回雁门,途中凡有慢军、乱军、悖军、谤军者,就地处斩!”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

日暮时,两千征南军终于赶回雁门关,却只看到了八百守城将士的尸骨,皆已血肉模糊,不成人形,将士无不掩面而泣。所幸征南军此行不过离开三日,月氏只来得及派出三千先锋骑兵,驻军拼死守城,护得城中百姓平安无恙,但来到雁门的粮草辎重的运输线却已经被生生烧断,短时间内难再恢复。

第二日,月氏部落三万大军迫近雁门关五十里外,却并不着急发动攻击,似是要等待征南军主动撤退,再一举攻下雁门。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这只悄悄潜伏的黄雀,终于从黑暗中现出了利喙。

征南军营帐内。

“狗屁撤军!”裴世卿一手狠狠拍上桌案,怒斥眼前的一众军师,“只要我裴世卿在一日,征南军便死战不退!”

军师们焦急道:“请将军三思,眼下我们粮草已绝,月氏一旦开始攻城,雁门便身陷囹圄,必定岌岌可危啊!”

“只有此刻撤军,才能留得喘息机会,待到轮台和魏王殿下会合,再重振旗鼓,收复失地也不迟啊!”

裴世卿双眼赤红,终于在这数日的压抑中爆发情绪,上前揪住那军师的衣领,咆哮道:“退?你他妈要往哪退?黄泉之下是咱们的同袍将士,城墙后面是咱们的亲人百姓,咱们征南军退了,南疆的百姓还有活路

吗?他们没有车马,用脚走多少日能退?”

“守城那八百士兵,全都如我手足兄弟,他们用命守住的疆土,你让我拱手让给外面那些王八蛋?我还有什么脸面去地下面对他们?我裴世卿这辈子就做不出这么狼心狗肺的事!”

那文质彬彬的军师遭了猛兽的怒吼,脸色苍白地木在原地,再说不出一句反对的话。裴世卿松开他的衣领,闭上眼眸深吸口气,再睁眼时,一双上挑的凤眼中已经盈满坚毅孤勇的决心。

年轻的将军沉声说道:“守。守到魏王援兵到雁门。”

“我征南将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孤臣独抱终天痛,诸将难逃误国刑。

自恨中原无猛士,谁知高庙有神灵。

————

与此同时,叶英正在雁门另一边忙碌。

城中粮草补给已断,城里的吃食便成了很大的问题,她便紧锣密鼓地开始检点城内荒田畜牧,好在刚刚截获的先羚战利品颇为丰富,要撑上半个月左右应该不难。

她安抚完百姓,还得分批安置先羚俘虏,但此刻将士包括叶煦都在城上备战,一时缺少人手,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正忙得团团转之时,一位白衣素服的女子却迎了上来。

她长得年轻貌美,此时却面容憔悴,眼角带泪,却面容沉毅地向着叶英幅了一幅:“大人,若有什么妾身可以帮忙的,请尽管吩咐。”

叶英迟疑道:“你是……”

女子低垂眼睫,声线里难掩哀戚:“妾身是征南军校尉顾泽之妻,陈霜。”

叶英心下一痛,便是忽然想起那日,那个开朗阳光的年轻人站在她面前笑着说:“属下与娘子能这般恩爱就好了。”

如今却已阴阳两隔,成了春闺梦中人。

叶英叹息道:“还请夫人节哀。”

陈霜却摇摇头道:“妾身与夫君家乡皆在京城,随他来到南疆,亦是为保边关安宁略尽绵力。如今他以身许国,是死得其所。只是妾身还留在人世,如今边关危难之际,只愿能步他后尘,为雁门做些事情。”

叶英握着她的手,深深点头。

陈霜是京城里知书达理的大小姐,在操持调度方面比叶英强得多,而且来雁门许久,也熟悉城内环境,叶英得她协助轻松了许多,城内本慌乱情绪也终于被平息下去。

又是一日过去,月氏大军再进三十里,地平线上已经能看到黑压压铺开来的军队了。月氏部落派出前锋部队来到城下,嚣张地向中原将士们宣扬月氏军队有多么强悍,奉劝雁门关中人立刻投降。

叶英站在城墙边上,看着远处的蔽日旌旗,敌阵如云,心中有个压抑已久的声音却躁动起来,一遍又一遍地质问着自己——

你为什么不逃?

他们都只是书里的人罢了,原着里照样死了很多人,雁门和云中都失守了,最后也是魏王收复回来的。

他们死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但如果你死了,那么就再也无法离开这个世界,也永远失去轮回重生的机会了。

眼下是唯一逃跑的机会,你能轻松拿到车马,手里有通行腰牌,为什么要豁出性命来护着这些萍水相逢,甚至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少女怔怔地望向天边,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很懦弱,又很恶心。

她毕竟是个凡人,是凡人就会害怕,也会自私,对她而言,更多的是不甘。

然而下一刻,有士兵走上前来,说裴将军请她去中军帐一趟。

叶英按捺住心中的暗潮涌动,转身离开城墙边。

掀开营帐门,帐中只有裴世卿一人。

他穿着鲜艳的红袍,佩戴银光闪耀的铠甲,立于帐中。他容貌俊美,身材比例又极好,一身将军明光铠便是把他的骄傲英勇衬托到了极致,

叶英注意到他手中按着剑。

“我已派了斥候向魏王传讯,约莫十日,他的军队就能到雁门。”

“我们城中将士,能撑得住十日攻击吗?”叶英艰难问出了她早已知道答案的问题。

月氏此次出击,来得太急太快,刚好卡在征南军秘密进攻先羚的时间点,先烧断粮草供给,等待征南军入城回援,立刻大军压上,等待城内三千征南军的只有两条路,负隅顽抗或者引颈受戮。

裴世卿沉默半晌,然后抬起头来,一双几夜不曾合上的凤眼布满血丝,黑色瞳仁却依旧灼灼发光,“……今晚,我会带三百人出城突围。”

“你疯了?”叶英激动地上前一步,攥住他的手臂,“三百人,你这是去送死……”

裴世卿道:“雁门关外西北方向十里,有一山丘横阻,仅有小路可以通行,这条道路,只有征南军中之人才知晓。从小路绕行数十里,可以迂回绕到西边二十里外,那里正好是今晚月氏扎营的后方。”

“他们三万士兵攻城,粮草必定紧迫,若我们能一举烧毁他后方粮草……”青年的面目冷静而坚毅,眸间燃烧起孤注一掷的光彩,“那么他们必

定坚持不了十日。”

“这太危险了,你就是去送死……”

然而叶英看着他那双盈满悲痛与决心的眼睛,她忽然明白过来,这个男人就是要去送死。

青年将军笑了起来,眼角的朱砂痣鲜艳欲滴:“本将军还是第一次看见自信满满的叶姑娘露出这么担心的表情。”

叶英紧紧抿着唇,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裴世卿便轻轻叹了口气,道:“叶英,其实我来南疆之后,很多时候都觉得力不从心。但我是将军,手下的将士都把我当主心骨,觉得我必然战无不胜……”

“现在,顾泽已经不在了,我的手足兄弟们也去了大半,我才发现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能露出几分真实的表情。”青年的声音中浸润着脆弱的沙哑,“所以如果不告诉你,我真的不知道要同谁说了……”

叶英攥着他手臂的手,缓缓松了力度,无力地垂落下来。

”我从小就仰慕英雄,就算马革裹尸,若能在史书里留下只言片语,对得起死去的同袍弟兄,我也没什么要求的了。只是还有一件心愿……“

”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了,请你替我去看看我妹妹明月。“

”要是魏王待她不好,就休了那狗男人,带她回家吧。“